所有外省来兰返兰人员均需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于抵兰当天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单位或住宿宾馆报告,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对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人员,一律实行“14+7”管控措施,即集中隔离14天(隔离期间不少于7次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后继续落实居家健康监测7天(期间不少于2次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前的核酸检测要做到“双采双检、人物同检”。
对低风险地市人员,一律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居家自主健康监测7天。对隔离期满回兰入境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兰返兰人员实施闭环转运,落实隔离、核酸检测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