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关参考《东莞市紧缺人才目录》)或经东莞权威部门认定的顶尖人才、特色人才、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和研发人才;申请人在本市用人单位工作,该单位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正在享受《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东府〔2019〕37号)规定的优惠政策。
新入户人才需满足以下条件:自2019年6月1日起通过人才入户方式将户籍迁入本市,且户籍迁入本市未满3年;在本市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该单位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优惠政策。
新就业人才需满足以下条件:新参加工作未满5年(以全日制学历毕业的次月起计算);申请人在本市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该单位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非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需同时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