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文件精神,江门市新会区教育系统将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第二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46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江门市新会区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第二场)》(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和“不限”,“应届毕业生”指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且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的,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且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结果;“不限”指“应届毕业生”和在报名首日前(即2024年7月3日)已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精神病史;
6.具有岗位所需的条件要求。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说明
1.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
2.学历、学位、专业要求。报考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了岗位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报名时须提供经毕业院校或该院校教务处盖章确认的专业课程成绩单,及考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相近的意见材料)。报考人员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招聘岗位以括号形式提出了具体专业方向的,考生还须符合专业方向要求。港澳台学习、海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专业名称为准。
3.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出具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符合《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办理入职。
4.已参加2024年3月20日发布的《江门市新会区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考试并已通过面试入围后续环节的考生,不得再次报名参加本场次的考试。
附件:
1.江门市新会区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第二场);
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承诺书。
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