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进行工作交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现金的移交,明确实存数;

出纳进行工作交接时交接内容包括

2、移交的会计凭证、账簿;

3、票据;

4、印鉴、印章;

出纳进行工作交接时交接内容包括

5、公司证件;

6、单位保险柜钥匙。

交接时要有第三人在场监交,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以及监交人签字。

出纳人员离岗前,出纳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续。交接时,要进行财产清查,做到账账核对,账款核对,做好工作移交,通过交接,可以明确工作责任,便于接班的出纳工作人员熟悉工作,也有利于发现和处理出纳工作和资金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预防经济责任事故和经济犯罪。交接清楚后,应填写交接表,所有移交的现金,账表,印鉴都要填写清楚,由交,接,监三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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