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在兰州市各级零工市场、零工驿站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岗"试点工作方案》(甘人社通〔2024〕237号)、《兰州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兰人社发〔2023〕237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地向零工市场、零工驿站的用工单位、用工主体和零工人员提供劳动用工政策解答和劳动争议调解服务,切实维护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结合现有公益性岗位状况、用人单位需求等实际情况,本次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1人。
二、招聘条件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以暂住证时间为准),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招聘岗位情况
(一)岗位名称:劳动争议调解岗
(二)薪酬待遇: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期间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兰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补贴包括用人单位为岗位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实行用人单位先缴后补,不包括个人应缴部分,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和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具体缴纳标准按照社保、医保部门核定为准。
(三)工作内容:向用工单位、用工主体和零工人员宣讲、解答劳动用工政策;登记、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先期调解简单的劳动争议纠纷。
(四)工作地点:七里河区零工市场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4日
2.报名地点:七里河区人力资源市场(4号窗口)
(二)报名提供材料
符合条件且有意从事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明及《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进行报名。
(三)人员选聘
由用人单位(七里河区零工市场),按需进行人员选聘,确定聘用对象。人员选聘时原则上优先安排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残疾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
五、联系电话
七里河区人力资源市场:0931-2750936
七里河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