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规范安置公益性岗位人员,根据有关单位的用工需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名额(附件)
二、招聘条件
1.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并经过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2.具有一定劳动能力,能够胜任拟聘用岗位的工作任务。
3.遵纪守法、能够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及工作安排。
4.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符合岗位条件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和距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不足5年的人员。
5.企业在职职工(含在单位缴纳职工社保人员)、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法定代表人不符合公益性岗位申请条件。
三、报名方式
符合申请公益性岗位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请于9月23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明向旌阳街道办事处407办公室(绵远街街二段16号)申请公益性岗位安置。
四、安置及用工形式
符合条件的人员与用人单位双方达成意向后,由用人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街道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备案,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上岗。
用人单位咨询电话:6139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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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设置及名额表
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政府旌阳街道办事处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