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昌平区大学生实习见习工作实施方案》(昌就发〔2022〕2号),结合用人单位实际需求,发布2024年昌平区政务实习岗位,招录实习人员,拟在北京市昌平区交通局等20个机关事业单位组织开展2024年度昌平区招录政务实习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人数
实习单位包括北京市昌平区交通局等19个机关事业单位、共计61个实习岗位,计划招录实习人员136人,岗位具体要求见《2024年度昌平区政务实习岗位汇总表》(附件)。
二、招录基本条件
(一)政务实习人员招录面向昌平区户籍在校未毕业大学生或者驻昌高校在校未毕业大学生(高校某一校区在昌平区即可,即为驻昌高校,例如:北京师范大学昌平区沙河有分校区,该校即为驻昌高校),大学专科、本科、研究生(硕士和博士)均可参加,此次政务实习招录面向在校生,毕业生不能报名此次招录岗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它不良记录;
(三)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招录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技能;
(六)报名人员需持有相关身份证明,例如:所在学校开具的实习证明或者昌平区户籍(户口本)、驻昌高校相关凭证(学生证等),以上相关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
三、政务实习关系说明
(一)实习时间:1至3个月,《2024年度昌平区政务实习岗位汇总表》中岗位期限注明具体起止月份的岗位,具体实习期限以岗位汇总表为准;
(二)实习补贴:区级实习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50元;
(三)其他说明:实习人员与实习单位双方不建立劳动关系,实习期间用人单位为实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招录工作程序
(一)咨询方式
报名人员对实习岗位、报名信息等有疑问,请咨询岗位表内各实习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见附件)。对实习政策有疑问,请联系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联系电话89740442;
(二)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
报名方式:有实习意愿的在校生需将个人简历(个人简历文档和邮件名称以个人姓名+报名岗位+报名单位"命名)发送到实习单位邮箱(见附件),个人简历中需注明本人联系方式(手机号),因未注明联系方式联系不到本人,视为本次报名无效;
(三)资格审核
实习单位具体负责本次政务实习人员报名简历收集、条件筛查等工作,符合实习岗位招录基本条件人员进入考察面谈阶段;
(四)面试及签约
实习人员招录为双向选择,实习单位与实习人员达成意愿即进入面试流程,经过面试后确定实习人员正式人选,双方签订实习协议、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手续,实习人员正式进行实习。
注:本次公告为昌平区第一批实习人员招录公告,有实习意愿且符合招录基本条件,因各种原因没有达成实习的人员可持续关注招录实习人员相关公告,等待后续批次实习岗位发布。
附件:2024年度昌平区事业单位实习岗位汇总表.xls
岗位咨询电话见附件;
公告及政策咨询电话:89740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