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纪检监察廉政教育和技术保障中心系三门县纪委县监委下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为巡察办专编专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
(二)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党建、法律、财政、金融、审计、信息化等专业背景,或有司法机关、行业监管部门、审计部门等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三)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7月8日以后出生)。
(四)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在机关工作满3年,或者乡镇(街道)工作满5年;工作表现较好,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除试用期外)。
(五)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聘工作的通知》(三人社〔2019〕25号)公开选聘条件,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以下简称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2.受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不符合干部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聘的。
二、选聘岗位
岗位名称 | 岗位性质 | 岗位等级 | 招聘人数 |
管理 | 全额 | 九级管理岗位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