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及薪金标准详见《哈尔滨临空经济区管委会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高级雇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
二、公告发布网站及平台
(一)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
(二)哈尔滨临空经济区"公众号
(三)哈尔滨综合保税区"公众号
(四)才致新创"公众号
(五)哈尔滨日报"微博号及今日头条号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港、澳地区或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并且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可不受《招聘计划表》中统招"学习形式限制;
6.报考者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取得相应学位)及以上,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50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7.报考者须于2024年7月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8.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日8:00至2024年7月10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报考不设现场报名环节,报考者须将以下材料扫描并打包压缩后发送至报名邮箱:gyzp2024@163.com,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
报名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
(1)《哈尔滨临空经济区管委会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高级雇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表内电子照片应为一寸蓝底近期免冠证件照;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电 子扫描件。
(3)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交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明的扫描件。
(4)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工作证明"模板详见附件3")。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哈尔滨临空经济区"哈尔滨综合保税区"才致新创"微信公众号以《通知》方式发布,请各位报考者及时关注公众号查看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二)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根据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按招聘岗位相关要求择优确定视频面谈环节名单,进入视频面谈考生比例至少为1:3.
(三)面试
1.视频面谈
与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谈,主要了解掌握应聘人员的个人履历、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谈以视频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综合面谈情况,按招聘岗位名额至少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面试资格确认环节名单。视频面谈成绩总分100分,达不到60分者视为不合格。面谈结束后,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1:3确定进入下一环节。
2.现场面试资格确认
(1)根据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面试资格确认通知,考生须本人按时到现场提供《报名登记表》、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参加面试资格确认。港、澳地区或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以及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招聘组织方有权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
3.现场面试
(1)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专业能力及个人能力等。面试总分100分,达不到60分者视为面试不合格。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报考人员面试。同岗位面试人员均不符合任职要求的,终止该岗位的招聘。
(2)外语专业考生除参加现场面试外,加试口语考试。口语考试总分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4.公布总成绩
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微信公众号公布。
(1)非外语专业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总成绩=视频面谈成绩30%+现场面试成绩70%;
(2)外语专业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20分计算,总成绩=视频面谈成绩30%+现场面试成绩70%+口语成绩20%。
(四)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环节考生。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加试面试,高分者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工作业绩、职业素养、事业情怀等方面情况。工作实绩与岗位需求相印证,经综合研判后,确定拟聘人选。如出现考察不合格者或弃权者,可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统一组织进入体检环节考生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或弃权者,可以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有关规定,对拟聘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不影响任职的,按程序予以聘用。
五、录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实行聘期管理,根据年度和聘期考核评价结果决定续聘或解聘。录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
各岗位待遇均为税前人民币金额,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按照要求报名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因弄虚作假或报名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若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则合同无效,应聘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损失。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考试不收取费用。
(三)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到指定平台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招考各环节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应聘人员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及体检等工作,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的始终,应聘人员应对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负责,如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即取消应聘资格。
(六)本次招聘岗位工作地点均为哈尔滨市。
(七)本次公开招聘高级雇员工作由哈尔滨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和第三方公司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0451-51182533
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
附件1:哈尔滨临空经济区管委会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高级雇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哈尔滨临空经济区管委会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高级雇员岗位报名登记表
附件3:工作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