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 2024 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皖就办〔2024〕1号)文件精神,长丰县机关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48名就业见习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
2024年长丰县机关事业单位共开发48个就业见习岗位,详见《长丰县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见习岗位表》(附件1)。
二、见习对象
1、符合岗位条件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2023届、2024届);
2、参加见习前无社保参保记录;
3、首次申请参加见习。
三、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为3-12个月,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不建立劳动关系。
四、见习待遇
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0元,由县就业服务中心按月发放至见习人员提供的社保卡或银行卡中,并统一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报名审核
1、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携带《长丰县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青年就业见习报名表》(附件2)、学历证书及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各见习单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信息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见习资格。
2、岗位匹配。各见习单位对报名见习人员进行岗位匹配,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由见习单位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家庭、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家庭青年毕业生参加见习。7月22日前,各见习单位将匹配成功人员报县就业服务中心。
3、资格核验。县就业服务中心对见习单位报送人员信息进行资格核验,核验通过的人员确定为拟聘见习人员。见习期满后即解除见习协议,不再续用。对因报名人数不足或因复审不合格等原因未实现人岗匹配的,由县人社局统筹调整岗位后向社会发布公告。
六、组织上岗
见习人员确认后,拟聘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签订见习协议,人身意外保险生效后安排上岗。
七、见习管理
1、各单位须与见习人员签订《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协议书一式3份,见习人员、见习单位各执1份,报县就业服务中心备案1份。
2、见习期间,各单位与见习人员不建立劳动关系,不购买社会保险。
3、见习单位负责见习人员的见习指导、日常管理、安全提示等。对不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不服从单位管理的见习人员,见习单位可以提前解除见习协议。见习期满,见习单位可根据见习人员的实际表现提出考核意见,并出具见习证明。
咨询电话:0551-66671701
附件:
1.附件1 长丰县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见习岗位表.xlsx
2.附件2 长丰县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青年就业见习人员报名表.docx
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