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12日《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以前的专业进行了整合和调整,调整后一级建造师考试分为了10个专业类别,分别是: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建筑工程学习理论力学、材料力学、结构力学、建筑物理、测量学、土木工程材料等。
市政工程学习给水排水工程、水污染控制和水资源利用与保护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机电工程学习机械制图,工程力学,机械设计、液压传动、机械制造、电工与电子技术、计算机应用、单片机应用等。
公路工程学习高等数学、英语、计算机基础、土力学、桥梁工程、隧道工程、路基工程、结构力学、管理学原理、工程制图、测量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