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共有四个,包括三门综合考试和一门专业考试。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这些科目涵盖了建设工程的经济、法规和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该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十个专业。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条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
考生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可以分科目进行考试,每个专业科目的难度不同,从容易到困难的排名大致为:建筑、机电、公路、市政、铁路、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矿业工程。一级建造师考试的合格标准是全国统一的,按照总分的60%计算。具体来说,各科的合格分数线如下:
《建设工程经济》:满分100分,60分合格。
《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满分130分,78分合格。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满分130分,78分合格。
《专业工程管理实务》:满分160分,96分合格。
这些合格分数线均按照考试科目满分的60%来划定,一级建造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考试合格标准也是全国统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