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校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请注意:请各位考生自行登陆拟录取查询系统,查询拟录取结果,录取为计划外自费考生(拟录取类别为自筹或委培)须交纳培养经费。我校研究生培养经费从5月19日起开始收取,5月30日结束。培养费无故逾期不交者,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本市学生不得自行到建行交费,只能现场交款。交款方式:
1、现场交款(可用银联卡刷卡交费)交款时间:仅限5月24—25日两天, 9:00—15:00,其他时间不接受现场交款。交款地址:中国医科大学礼堂一楼盛京银行 2、汇款交款 交款时间:5月19日至5月30日 帐户名称:中国医科大学 开户银行:建行沈阳铁路支行 帐 号:21001460008052507270硕士交费标准1.2万/年。考生按培养协议书的培养经费标准一次性或分年度交费。汇款人姓名尽可能为学生本人姓名。汇款人姓名如为非学生本人,汇款时备注信息(银行留言)务必注明考生姓名,将汇款凭条使用A4规格纸张复印,并注明考生姓名与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后,传真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传真号码024-23271906。如因为其他人代汇款而未将汇款凭证发送传真至研招办,而导致培养费用无法确认者,责任自负。通过汇款方式交款的学生,交费收据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一并邮寄至本人。 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