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十二级属于专业技术岗位中的初级岗位。
拓展资料
十二级岗
《实施办法》规定,聘用范围为现有正式在编并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主系列和辅系列岗位分别设置,其中主系列所占比例不低于70%。主系列包括教研部门专职从事教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分四个层级、十一个等级,由高到低为二至十二级,其中正高级岗位设二、三、四级岗,副高级岗位设五、六、七级岗,中级岗位设八、九、十级岗,初级岗位设十一、十二级岗。辅系列包括出版、图书资料研究、工程技术、摄像、卫生和会计等,分四个层级十个等级,由高到低分为三至十二级,其中正高级岗位设三、四级岗,副高级岗位设同上。
聘用方法
二级岗聘用人选综合考虑主系列正高人员专家类称号、科研奖项、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社会影响及量化考核结果等因素,由校委推荐。三级岗以下聘用人选根据量化考核结果确定,主系列量化考核项目包括教学、科研和综合情况,辅系列量化考核项目包括业务工作、科研和综合情况。聘用程序分为公布岗位、量化考核、校委审定、全校公示、上报审批、签约聘用,聘用期限为三年。聘用期满,重新聘用,量化考核自上一次聘用起始时间计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