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都是企业所得税的扣除项目,其具体扣除标准如下:
1. 广告费
广告费用是指企业为宣传推广自身或者产品而支付的费用。广告费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作为税前扣除项目。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扣除广告费用时,不得超过销售费用的15%,且企业的广告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当年收入的30%。如果广告费用超出限额,则超过部分须按照一定比例分摊到企业所得税征税所得额中。
2. 业务宣传费
业务宣传费通常是指企业在开展特定的业务活动时产生的宣传费用,比如参加展会、举办会议、进行推广等。业务宣传费用也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作为税前扣除项目。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相关政策规定,业务宣传费用需要符合以下条件才能作为扣除项目:
(1)与企业主营业务有关;
(2)费用必须直接、实际支出,且与所开展业务有关;
(3)不得超过业务收入的10%。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时,应当保留完整的凭证,以备税务机关的核查。同时,企业还需要注意不得夸大其扣除范围或将非法、不正当的费用列入扣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