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存款科目编码为203号。
暂存款科目用法:
1、账户性质:资产类账户。
2、账户用途:核算行政单位发生的临时性暂存、应付等待结算款项。
3、账户结构:收到暂存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冲转或结算退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尚未结算的暂存款数额。
4、明细账户:按债权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账。
暂付款科目编码为104号。
暂付款科目用法:
1、账户性质:负债类。
2、账户用途:核算行政单位发生的待核销的结算款项。
3、账户结构:发生暂付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结算收回或核销转列支出时,借记“经费支出”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尚待结算的暂付款累计数。
4、明细账户:按债务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