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将于11月4日至5日举行。10月30日9:00至11月5日17:00,考生可自行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系统导航→考试报名→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综合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
广西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提醒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并服从考点的组织管理。
二、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生应在考前检查自己的有效居民身份证,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
三、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2B铅笔、黑色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进入考场。严禁携带计算器、书籍(开卷科目考试指定的教材原件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或发送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电子手环、蓝牙耳机等)、手表(包括机械表、石英表等)、电子存储设备等非考试物品进入考场。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考场内考生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
四、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考场后重返考场参加考试。考场内时钟的时间仅供参考,具体时间以考点统一指令为准。
五、考生应在答题卡上完成作答。客观题一律用2B铅笔填涂作答;主观题一律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答题。写在试卷、草稿纸或答题卡规定区域外的答案无效。
六、请考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诚信考试。凡发现考生考试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一并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常见违规行为有:携带手机、耳机、手表参加考试,坐错位置,不按时间指令开始或结束答题等,请考生引以为戒!
八、考生如需领取考试费用发票的,可于11月6日9:00起,登录报名系统申请领取电子发票。考生在申请领取电子发票时,须检查确认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填写准确。
九、成绩查询及复核申请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