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文职考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部分。其中,专业科目根据部队文职的考试大纲,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外国语言文学等13类45个专业。
部队文职考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部分,其中公共科目考试内容如下:
1、岗位能力,主要测查应试者与拟聘文职人员岗位要求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言语理解与 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
2、公共知识,主要测查应试者对政治基本理论、公共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国防和军队知识等。
部队文职专业科目考试内容包括: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历史学、理工学、农学、医学、图书档案学、艺术学、管理学等13类44个专业,专业科目即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