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东省总工会获悉,近日省总制定并下发《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下文简称《实施细则》),就工会经费用于职工的各项开支作出规定,23项支出项目中有14项新增项目。新增福利包括结婚生育、退休离岗、丧葬慰问等,均有相应的慰问品、慰问金发放标准。
新增项目中指出,工会会员结婚、生育时,基层工会可给予慰问品和慰问金,标准一般不超过1000元。退休离岗的工会会员可召开座谈会予以欢送,座谈会可购买适当的干鲜水果等食品,同时可为本人发放不超过1000元的纪念品。工会会员去世时,基层工会可发放不高于3000元慰问金,工会会员直系亲属去世发放不高于1000元慰问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