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条件: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以立德树人为己任,具有坚定的教育理想与教育情怀,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师德高尚,无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的行为记录。
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和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体为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教龄满6年(2018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身心健康。
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参加区级及以上教师培训不少于360学时。
2、业务条件:
针对一线教师,要求在教学本学科(或相近学科)3年以上,担任班主任工作5年以上。
评选重点面向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的教师,各单位在组织推荐工作中,教学一线教师所占比例不少于推荐总数的90%。
为促进骨干教师队伍的年轻化,推荐人员中45岁以下(含45岁)的中青年教师所占比例应不少于推荐总数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