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思想品质好,学术造诣高,教学、科研经验丰富,治学态度严谨,教学效果好;
2.原则上由本专业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教师担任,副高职人数不足的院、系可聘请优秀的讲师担任;
3.有较强的指导能力。
三、青年教师导师的职责
1.指导教师与所在院、系一起,为每位青年教师制定培养计划,提出具体措施和要求达到的目标;
2.发挥传、帮、带作用,关心青年教师思想品德修养,培养青年教师严谨踏实,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敬业精神;
3.指导青年教师撰写讲课提纲和教案,深入青年教师任教的课堂(实验室)听课,每学期不少于30学时。组织并指导青年教师认真参加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指导实验、实习等教学环节。严格训练青年教师的教学基本功,认真检查各个教学环节,全面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
4.训练青年教师实验技能和科研技能,提高青年教师的实际动手能力和科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