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英《南京条约》(1842年8月20日):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①割香港岛给英国;
②赔款2100万银元;
③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
④英商进出口货物缴纳的关税税率,中国须同英国商定。 巧记口诀为:五亿(议)港元——五口通商、议定关税、割香港岛、赔2100万元。广福宁夏(厦)上——傻瓜广福到内陆省区宁夏去上海。 标志:中国社会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历史从此步入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二、 中英《五口通商章程》、《虎门条约》(1843年):英国取得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国待遇和在通商口岸租赁土地、房屋和永久居住的特权(租界)。 三、中美《望厦条约》(1844年):美国享有中英《南京条约》及其附件中取得的除割地、赔款外的一切特权,美国兵船可任意到中国各通商港口“巡查贸易”,美国人有权在通商口岸开设医院、建立教堂。
四、中法《黄埔条约》(1844年冬):法国享有中美《望厦条约》中取得的一切特权,允许法国天主教在通商口岸自由传教、修建坟地,清朝地方政府负责保护教堂和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