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6年底,辽宁省下设14个地级市、16个县级市、17个县、8个自治县。
14个地级市分别是:沈阳市、大连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丹东市、锦州市、营口市、阜新市、辽阳市、盘锦市、铁岭市、朝阳市、葫芦岛市。
16个县级市分别是:新民市、瓦房店市、庄河市、海城市、东港市、凤城市、凌海市、北镇市、大石桥市、盖州市、灯塔市、调兵山市、开原市、凌源市、北票市、兴城市。
17个县分别是:康平县、法库县、长海县、台安县、抚顺县、黑山县、义县、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彰武县、辽阳县、铁岭县、西丰县、昌图县、朝阳县、建平县、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盘山县、绥中县、建昌县。
8个自治县:岫岩满族自治县、新宾满族自治县、清原满族自治县、本溪满族自治县、桓仁满族自治县、宽甸满族自治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