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区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了强化对德惠市区供热企业的管理,市政府就供热企业实行供热特许经营许可证制度、供热管网改造及相关事宜,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行供热特许经营许可证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供热企业的经营活动,加强市场监管,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促进供热事业健康发展,保证供热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26号文件精神和贯彻落实《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市政府决定从今年开始,逐步实行供热特许经营许可证制度,三年内使全市供热企业均具备供热经营许可,实行依法经营。具体办理意见如下:
(一)办理程序
1、各供热企业先向建设局提交申请报告,由建设局为各供热企业发放需要准备的材料清单和申请审批表。
2、各供热企业备齐材料,经过建设部门现场审核,提出初步意见。
3、经建设部门研究同意后,发放供热特许经营许可证。
(二)办理时限
每年的5月10日至9月1日,各供热企业必须认真准备,积极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建设部门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实行供热经营许可证制度的管理措施
今后,凡在我市从事供热的企业必须持有供热特许经营许可证,并且接受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1、对于已申报,经审查暂不合格的供热企业,限期整改完善,合格后发证。
2、对于不及时申报或已申报经审查既不合格又不整改、群众反映强烈的供热企业,将逐年减少其供热面积,直至全部并网到有供热特许经营许可证的供热企业。
3、供热特许经营许可证实行年审制度,对已获得供热特许经营许可证的供热企业,经年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证件,并采取整改措施,合格后重新发证。若不整改,也将逐年减少其供热面积,直至全部并网到有供热特许经营许可证的供热企业。
4、供热锅炉安装、维修及供热管网改造工程,必须向建设局申报,并且作为取得供热特许经营许可证及其特许经雷许可证年审的必备条件。
二、供热管网改造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城市供热的管理,提高供热质量,保障供热企业和居民用户的合法权益,市政府决定对我市的年久老化、管线设计不合理、存在问题严重的供热管网逐年实施单户单控改造。在管网改造过程中,要坚持严格报审、统筹规划、群众参与、强化监管、保证质量、权责明确的原则,具体要求如下:
1、凡是进行管网改造的供热企业,都要根据实际情况拿出管网改造方案和预算,管网改造必须征得70%以上居民住户同意(以居民住户签字盖章为准);
2、在征得绝大多数以上居民住户同意的基础上,供热企业持改造方案、预算、居民签字簿、施工图报建设局审核批准。
3、供热企业必须与居民住户代表(每个楼门选出一名)签订管网改造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及改造达到的标准。
4、供热管网改造一般由各供热企业自行组织有相应资质证书人员进行施工。也可以由居民住户自行组织有相应资质证书人员进行施工。没有技术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供热管网改造。
5、对供热管网改造工程,供热企业和居民住户代表必须全程参与,同时加强对改造的质量监督。
6、实施管网改造必须阳光操作。在制定方案和编制预算时必须有群众代表参与,以经济实用为原则,力求节约。对于使用的材料必须合乎质量标准,同时必须征得居民住户的同意后方可使用(以代表签字为准)。
7、改造完工后,由相关部门进行综合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各供热企业要向管理要效益,靠信誉求发展,要有序竞争,优质服务。今后,各供热企业新增供热面积,要在建设局的管理和指导下进行,符合下列条件,即:具备扩供能力,设备安全可靠,管理规范有序,入网收费合理,严格履行承诺,自觉服从管理,达到供热标准,多数群众满意,原则上执行建设局划定的供热范围。否则,政府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