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向培养计划基本情况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报考本科起点教育硕士全日制研究生,统考成绩应达到2020年广州大学确定的研究生初试成绩分线数。
(二)相关待遇
1.定向计划指标均有正式教师编制。主要就职于高级中学,具体以定向区域实际分配为准。
2.培养经费由省级财政统筹。即考生被录取纳入定向培养计划后,免缴学费、住宿费、军训服装费、教材资料费、实习实践费和体检复查费,并领取生活费补助,同时在国家和省有关奖助学金政策规定范围内,除不重复享受减免学费和生活补助外,享受与其他在校生同等待遇。其中生活补助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由培养院校发放。
(三)定向培养考生的主要义务
到定向学校任教不少于6年。
二、定向培养专业: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地理)、学科教学(生物)
三、今年定向培养专业招生指标共140个:学科教学(语文)35人、学科教学(英语)30人、学科教学(数学)20人、学科教学(思政)30人、学科教学(地理)15人、学科教学(生物)10人。
四、培养类型:教育硕士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五、专业定向来源区域分配情况:
六、专业定向基本原则
(一)定向计划(有教师编制)为专项指标,专项专用,不能挪作他用,考生最终只能在限定定向区域中选择1个地区。
(二)优先征询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定向意愿,并根据综合成绩高低,依次自愿选择定向区域。
(三)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不能满足定向需求,调剂考生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选择定向区域。
(四)若考生被录取为定向考生,需签署定向协议;若不签署协议,则视考生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不予报到注册。
(五)公费定向培养专业考生录取后,不能转专业。